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研究員劉白駒委員
提高傳播淫穢物品罪法定刑
我國刑法規(guī)定,傳播淫穢物品罪法定刑的上限和下限都低于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這與當前亟須懲治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現(xiàn)狀不相適應。不以牟利為目的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行為人主觀惡性可能更甚,由于免費,其傳播速度更快、范圍更廣、危害更嚴重。建議適當提高傳播淫穢物品罪的法定刑,加大懲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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