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綜述】
據(jù)《中國青年報》3月12日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11日作工作報告時指出,2009年,檢察機關“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對3194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是近年來最高檢首次把加大對行賄者的查處力度和行賄者的具體數(shù)字,同時寫進工作報告。該條新聞被新浪、搜狐、網易、騰訊、鳳凰網等門戶網站轉載后,引發(fā)網民熱烈討論,據(jù)正義網輿情工作室不完全統(tǒng)計,門戶網站的新聞跟帖總數(shù)共計760條。

網站新聞跟帖分布圖
(單位:條數(shù) 來源:正義網輿情監(jiān)測系統(tǒng))

網民觀點分布圖(抽樣帖文54篇)
(單位:篇數(shù) 來源:正義網輿情監(jiān)測系統(tǒng))
【網民觀點】
警惕:行賄者與受賄者建立攻守同盟(48%)
新浪網友手機用戶:如果這樣做,某種程度上,只能更好地保護受賄者,因為行賄者怕自己得到懲罰,和受賄者的攻守同盟將會更加緊密。
騰訊網網友“望丘石 ”:嚴厲處罰行賄人會導致行賄人不敢揭發(fā)受賄人,也會給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時帶來很大麻煩,這樣受賄人可以更加肆無忌憚地受賄,其實是對受賄人的一種變相的保護。
搜狐微博網友“冷眼旁觀”:行賄受賄是一種利益的交換,主動權掌握在受賄者手中。查辦貪污賄賂案的證據(jù)很多是由行賄人坦白交代獲取的,另外還有一部分是受賄人未滿足行賄人的要求,由行賄人舉報查出的,在目前掌握證據(jù)材料和偵查手斷還未占絕對主動的前提下,有必要暫緩嚴懲行賄者。
呼吁:應該加大懲治受賄犯罪力度(20%)
中華網網友“ppqq415”:行賄的人有很多,你怎么能約束這么多人呢?而受賄主體只有一個,控制起來哪個比較方便呢?為什么不加大懲治受賄犯罪力度呢?都不敢收錢了,誰還會去行賄啊?
騰訊網網友“不錯的男人”:關鍵問題是被索賄,很多情況下不是主動行賄,是因為不賄賂辦不了事,最正常的工作讓你白跑幾趟,不行賄就接著白跑。
建議:給行賄者定罪要區(qū)別對待(17%)
騰訊網網友“文明聊”:給行賄定罪要有區(qū)別,有的政府官員甚至單位小小的領導,按政策本該辦的事就是給你拖著不辦,依法應辦的也是照樣不辦,就讓你一次次找他。去認認他家的門,什么時候送禮了,或者叫做行賄了,他才給你辦。這也要定行賄人的罪?不是明明不讓送禮的人承認,而給貪官(受賄人)設保障嗎?所以對行賄要有區(qū)別。
搜狐微博網友“suiyuedehenji99”: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不錯,但一定要把握:1、領導者主動索要的行賄。2、行賄者主動交待問題或舉報受賄行為。這兩種情況可以免除對行賄者的處罰。3、對于財產來源不明的官員主動交待行賄者的,可以適當從輕(非減輕)處罰。否則,行賄和受賄都難于查到證據(jù),加大監(jiān)督查證的成本。
其他:行賄受賄都應嚴厲懲處(15%)
鳳凰網網友“貝寸心”:行賄受賄都是違法犯罪,都應嚴厲懲處。不僅要沒收受賄者非法所得,行賄者以不正當手段所獲得的任何好處,也要全部沒收退回。讓他們丟官丟權,人財兩空。 (正義網輿情工作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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