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蘋果公司提供的證人,作完證后出庭被媒體包圍,但他面對所有提問,只是微笑不說一句話。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肖才元,昨天傍晚6時30分才走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庭審結束后,一輛掛外國領事館牌照的小車從法院內駛出,記者們猜測這是美國領事館的車。
【深圳商報廣州2月29日電】(特派記者 劉金玉)今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iPad商標權權屬糾紛案進行二審(即“終審”),該案當庭并未宣判,雙方代理人需要請示原被告雙方才能決定是否和解。
法庭上,雙方辯論焦點主要集中于兩點:第一,英國IP公司與深圳唯冠是否形成商標轉讓合同。第二,深圳唯冠是否受IP公司與臺灣唯冠簽署合同的約束。
蘋果要求撤銷一審判決
上訴方蘋果公司和英國IP公司提出三項請求:撤銷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發(fā)回重審或者改判;訴訟費用由對方承擔。上訴方認為,深圳唯冠是涉案合同的當事人,英國IP公司已經與唯冠集團達成了商標全球轉讓交易,而涉案的iPad商標轉讓行為是本次交易的一部分。
蘋果的第二條上訴理由是,對于深圳唯冠代表及唯冠集團與英國IP公司就涉案相關達成的轉讓協議,一審法院未能準確適用《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深圳唯冠代表唯冠集團與英國IP公司之間通過電子郵件達成的邀約和承諾相當于建立了合同法律關系。
蘋果方面表示,一審判決錯誤認為參與的所有人不能代表深圳唯冠。但楊榮山至少同時具有三重身份,即深圳唯冠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臺灣唯冠負責人,以及唯冠集團的董事長與總負責人。而另外兩位商標參與者麥世宏、袁輝均是深圳唯冠職員,因此不能說深圳唯冠沒有授權。
蘋果出示多份證據
在法庭上,蘋果共展示了多份證據,證明深圳唯冠曾參與iPad商標轉讓:一是麥世宏的名片,蘋果認為這些名片證明其不僅是臺北唯冠法務處長,同時也是整個唯冠集團的法律總顧問;一是多封以深圳唯冠電子郵箱發(fā)出的郵件,蘋果認為此可以證明對方工作人員袁輝與IP公司的郵件往來均得到深圳唯冠的授權;一是一份有楊榮山簽名并批有“準”字的iPad商標中國大陸地區(qū)的轉讓協議呈批表,這份至關重要的證據是用深圳唯冠的信頭紙寫的,同時落款是唯冠的董事長。
此外,蘋果方面還提供了一位新證人負責與唯冠方面進行郵件洽談的英國IP公司知識產權調查律師格萊恩·邁克爾·羅賓遜出庭作證。羅賓遜在法庭上證實當年曾與唯冠公司員工袁輝多次以電子郵件的方式洽談有關唯冠轉讓iPad商標的相關事宜。
羅賓遜表示雖然袁輝沒有明確表明其是深圳唯冠的員工,但自己一直以為袁輝代表的是整個唯冠集團,自然也包括深圳唯冠。
盡管蘋果方面在法庭上提供了多份證據,但深圳唯冠代理律師、國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馬東曉在接受深圳商報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唯冠方面對此案充滿信心,因為對方所謂的證據沒有一點新意,今天出庭的證人也只是參與了當年英國IP公司與臺灣唯冠有關商標轉讓交易,并不能說明任何情況。
雙方爭辯膠著激烈
今天的庭審共分上下午兩場,在近6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在取證質證環(huán)節(jié)雙方交鋒都相當激烈,針鋒相對。當庭爭論時,雙方更是火藥味十足,以至于審判長多次提醒雙方注意控制情緒。
上訴方蘋果與IP公司提出的每一組證據,被訴方深圳唯冠律師多表示不予認可或對其與此案的關聯性表示否認。深圳唯冠認為,蘋果一方在本案中提交的核心證據如協議、授權書、金額為3.5萬英鎊的巴克萊銀行匯票等,協議中的出讓方、授權書中的授權人、銀行匯票記載的收款人,均為臺灣唯冠,而不是深圳唯冠,對深圳唯冠沒有任何約束力。
而對此次庭審中,蘋果方面提供的新證人,深圳唯冠方面代理律師、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才元認為羅賓遜是原告的工作人員,不具備證人身份,并稱此人“與其說是證人還不如說是原告的第5名代理人(當天蘋果方面共有4名代理律師出庭)”。
在當天的庭審中,雙方員工在合同簽署交往過程中的郵件是否可以作為證據成爭議的主要焦點。深圳唯冠代理律師、國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謝湘輝表示,所謂的電子郵件本身已經有特別提示,不具有約束力。上訴人與臺灣唯冠達成的協議對深圳唯冠沒有任何約束力。
債權銀行協議成證據
法庭上,唯冠還提交了唯冠債權銀行間的框架協議,稱這份證據來源于唯冠的8家債權銀行,他們“幫助深圳唯冠走出金融海嘯,同時對資產進行監(jiān)控!币虼,商標轉讓的問題需要提前向債權人報告并溝通和決策,深圳唯冠并沒有決策轉讓,也沒有報告。
對此,蘋果方面指出,關于銀行間框架協議,唯冠的證明目的剛好相反,因為此協議沒有一條內容限制深圳唯冠經營,相反是鼓勵進行交易的。該證據恰好證明深圳唯冠出售iPad商標是合法的經營行為。
蘋果方面還稱,根據銀行間框架協議中的一個條款,深圳唯冠的資金往來應該進入中國銀行某資金監(jiān)管賬戶,這就解釋了為什么深圳唯冠要求由臺灣唯冠來簽訂協議,并將款項匯入臺灣唯冠的賬戶,以逃避資金監(jiān)管。
“當消費者看到iPad,就知道它來自蘋果,而不是其它公司,iPad已成蘋果公司平板電腦的代名詞!碧O果公司代理人表示,如果法院判決商標歸對方,勢必造成混淆,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對此,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激烈反駁:“深圳唯冠的商標權從未發(fā)生過任何改變,深圳唯冠也從未與蘋果公司發(fā)生過關聯。蘋果在香港、深圳兩地同時開庭,并于2010年9月無視深圳唯冠商標權強行進入中國市場!
法庭建議雙方調解
昨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并請雙方代理人回去詢問原告與被告是否愿接受法院的調解。
對于庭審結果,“早在意料之中”。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知識產權律師游云庭在接受深圳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該案涉及多方利益,判決將會產生重大影響,“一般不會當庭宣判,至少要兩個月以后才能出判決”。游云庭說,由于二審判決出來需要一段時間,所以今天的庭審不會對iPad3的正常發(fā)布產生影響。而且由于iPad3是在美國發(fā)布,其進入中國大陸市場還需要好幾個月時間,所以就算過兩個月二審判決下來,蘋果也可以做出相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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