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王世元列席的全國政協(xié)九三學社小組會上,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全國政協(xié)常委、原南昌大學副校長邵鴻委員講了兩段自己經(jīng)歷的令人發(fā)指的強拆個案,最后追問,國土資源部請違法用地地區(qū)的市長來北京約談,約談效果怎么樣?(3月8日《中國青年報》)
邵鴻委員問的,也正是我們想知道的。原因很簡單,國土資源部刮起的土地風暴,最后應該有個結(jié)果,而且結(jié)果也應該向全國人民公開。
2008年5月,國土資源部、監(jiān)察部和人保部聯(lián)合出臺的“15號令”規(guī)定,當一個地方土地違法嚴重,違法占用耕地的量超過了這個市縣當年新增建設占用耕地總量的15%,或者雖然不到15%,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將追究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有責任領導人員的領導責任。2009年度土地衛(wèi)片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xiàn),部分地區(qū)違法用地問題比較嚴重,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超過15%。按2010年初國土資源部制定的土地問責時間表,“7月督察,8月約談,9月問責”。但此后國土資源部對此時間表一再調(diào)整,以至于外界一度擔心今年的問責擱淺。直到2010年12月16日上午,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在京約談違法用地較為嚴重的12個縣市(州)主要負責人。約談之后再也沒有下文了。
記得國土資源部首次使用“15號令”,對地方政府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時,說“這次動真的了”,“后果嚴重的將被問責,包括記大過、降級或撤職等”,甚至說“即使調(diào)走了,但如果這個土地違法違規(guī)發(fā)生在任期內(nèi),也要追究責任”。這種“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態(tài)度讓國土執(zhí)法處于高壓態(tài)勢,地方官員見之惶恐,F(xiàn)在約談過了,雖然約談的官員“他們的表情上,包括他們在情況介紹時候的語氣上,都能看出滋味是很不好受”,難道約談就代替問責了?難道問責就自然結(jié)束了?
老實說,對于這次土地風暴會“雷聲大雨點小”,我們是早有預感的。起碼有兩點苗頭:一是,土地問責一啟動,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就多次宣稱“壓力太大了”。這是很奇怪的說法。土地問責不是被約談、被問責的地方官員壓力大,而是主管問責的國土資源部壓力大,這不倒過來了嗎?壓力究竟是什么?接著又看到一個典型:就在約談之前,違法批地6000多畝、被國土資源部列為5起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之一的全國反面典型、四川簡陽市原市長段成武被問責,處理結(jié)果居然是“不再擔任簡陽市長”,一周后就被任命為更權重的資陽市財政局長,就在宣布免職大會上,資陽市委組織部長還“充分肯定了段成武的工作成績”。后來在媒體的壓力下,才對段成武來了個二次免職。由此說明,懲處土地違法的官員實在太難了。
所以我在邵鴻委員的意見后面“附議”:請國土資源部公布土地問責的最終結(jié)果,全國違法占地的市長,究竟有幾人處分,幾人降級,幾人撤職?讓我們看看問責是真是假,是“風暴”還是“和風細雨”,并且由此推斷亂占土地的歪風能不能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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