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設機構改革
總書記說
要推進政法機關內(nèi)設機構改革,優(yōu)化職能配置、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讓運行更加順暢高效;要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讓司法人員集中精力盡好責、辦好案,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公信力。
——2019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作重要講話
學習筆記注
“重塑性”,這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內(nèi)設機構改革冠之的定語,在2019年充分彰顯其“威力”:以往刑事檢察占據(jù)半壁江山,如今“四大檢察”齊頭并進。
“四大檢察”并行推進 內(nèi)設機構改革基本完成
回顧檢察機關內(nèi)設機構改革時間軸,嶄新局面如同氣勢如虹的畫卷呈現(xiàn)在眼前——
2018年12月4日,經(jīng)中央批準,《最高人民檢察院職能配置、內(nèi)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施行,省以下檢察院同步部署;
2018年12月24日,最高檢的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全部分類定崗,重新調(diào)整分配到第一至第十檢察廳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新的檢察權運行和檢察職能行使機制開展工作;
2019年1月3日,最高檢“十大檢察廳”在國務院新聞發(fā)布會上向中外媒體亮相,檢察機關“四大檢察”法律監(jiān)督新格局和“十大業(yè)務”板塊正式確立;
2019年3月15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首次明確寫進全國人大決議;
2019年4月23日,新修訂的檢察官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確“四大檢察”職能;
2019年5月22日,最高檢第一次發(fā)布民事檢察指導性案例,這也是內(nèi)設機構改革后,負責民事檢察工作的第六檢察廳首次亮相最高檢新聞發(fā)布會;
2019年8月28日,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北京舉行,這次會議是最高檢內(nèi)設機構改革后召開的“四大檢察”中刑事檢察第一個全國性會議;
2019年9月25日,第七檢察廳首次亮相最高檢新聞發(fā)布會,并發(fā)布了首批行政檢察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積極回應社會熱點;
2019年10月30日,第十檢察廳在福州市舉行周某刑事申訴案公開聽證會。這是最高檢內(nèi)設機構改革后,新組建的第十檢察廳成立以來的第一場聽證會,實現(xiàn)了零的突破;
2019年底,省以下檢察機關內(nèi)設機構改革基本完成。
司法責任制落地生根“捕訴一體”成重頭戲
保證司法責任制改革落實落地,是檢察機關內(nèi)設機構改革的深層動因。檢察官在辦案中全面實行“捕訴一體”,是檢察機關內(nèi)設機構改革的重頭戲。
改革前,辦理一個刑事案件,分別由履行批捕職能和起訴職能的兩個部門、不同的辦案人員負責,被形象地稱為“鐵路警察各管一段”。實行“捕訴一體”辦案機制后,一個案件由一個辦案組或檢察官負責到底,司法責任非常清晰,避免了批捕、公訴人員為案件質量和錯案推諉的問題。
2019年前三個季度,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同比上升47.7%,其中,審查起訴提前介入同比上升144.5%。四川樂山、宜賓、自貢、資陽等地檢察機關實行“捕訴一體”辦案機制后,捕后判無罪、撤回起訴等錯捕、錯訴案件均為“零”。
建章立制正在逐步跟進。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的意見》印發(fā),構建與內(nèi)設機構改革適應的新的工作機制,完善檢察業(yè)務質量評價指標體系;12月30日,最高檢發(fā)布修訂后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完善了案件審查方式,強化了捕訴工作的銜接,將司法責任制改革等成果予以固化。在地方上,上海市長寧區(qū)檢察院出臺該市首個《“捕訴一體”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試行)》,為檢察官公正廉潔司法筑起一道“防火墻”;信陽市檢察院針對辦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捕訴職權分離的問題,研究制定同步審查機制,形成了兩級院捕訴一體合力;黑龍江哈爾濱、河南鶴壁、江蘇鎮(zhèn)江、廣東深圳則明確市縣(區(qū))兩級檢察機關在故意殺人、搶劫等重大案件受理、辦理環(huán)節(jié)的管轄處理程序。等等。
聚焦聚力主責主業(yè) 機構“瘦身”履職增效
改革前,最高檢刑事檢察部門共有130多個編制,而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都擠壓在民事行政檢察廳一個部門,僅有30多個編制,不到刑事檢察部門的四分之一。改革后,民事檢察廳、行政檢察廳、公益訴訟檢察廳總計將近80個編制,比改革前翻一番還多。
2019年,江蘇全省基層檢察院內(nèi)設機構數(shù)量從1327個精簡到770個,減少41.9%;其中522個綜合部門壓縮到203個,減少61%。湖南省檢察院部分從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檢察官回流到一線辦案部門,機關司法行政人員占比下降8個百分點。
一年來,機構“瘦身”的成效在全國檢察機關里逐步呈現(xiàn)。
刑事檢察專業(yè)化分工加強,“捕訴一體”辦案模式提質增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力、平穩(wěn)落實;
民事檢察辦案數(shù)量上升、質效提高,前三季度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同比上升100.9%,裁定再審同比上升108.1%;
行政檢察重自強、補短板,積極與審判機關、行政機關、涉案當事人溝通,前三季度對行政審判活動監(jiān)督審結同比上升70.4%,對行政執(zhí)行活動監(jiān)督案件審結同比上升118.9%;
公益訴訟檢察主動作為,補強公益保護領域治理短板。前三季度通過辦案督促清除處理違法堆放的各類生活垃圾1784774.4噸,督促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12783.9公斤;
探索建立強制報告制度等性侵案件發(fā)現(xiàn)機制,聚焦未成年人保護,3000余名檢察長、2.2萬余名檢察官擔任中小學法治副校長,沒完沒了跟進一號檢察建議。 前三季度共批準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37514人,提起公訴43640人,同比分別上升23.2%、27.6%;
緊盯“告狀難”“申訴難”,兌現(xiàn)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的莊嚴承諾,49萬多件群眾來信,能夠回復的都已在7日內(nèi)程序性回復,3個月內(nèi)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率達99.1%;
……
2019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或者決定逮捕685912件995804人,同比分別上升5.2%、3.3%;提起公訴1151640件1629054人,同比分別上升7.1%、7.8%。在此期間,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全國檢察機關以證據(jù)不足為由作出不捕決定的人數(shù)達到15.7萬,占受理人數(shù)的12.3%,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同比上升11.4%。人數(shù)上是2009年的3.5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