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效彤委員:邀請法學專家參與指導性案例釋法說理
正義網北京3月10日電(檢察日報全媒體記者楊波)“2018年,最高檢先后印發(fā)四批指導性案例,分別涉及金融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正當防衛(wèi)案件及公益訴訟。這四批案例不僅起到以案釋法,回應社會關切的復雜法律問題,統一司法適用標準等作用,而且更加凸顯‘檢察’特色?梢哉f,每一批指導性案例都是新時代檢察工作的一個縮影!3月10日,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效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檢察工作的特點用什么來體現?就是用所辦的每一起案件來體現。”王效彤委員認為,2018年的新版指導性案例在這方面的作用尤其明顯,“就拿去年最高檢發(fā)布的正當防衛(wèi)的幾個指導性案例來說,檢察機關及時發(fā)聲,答疑解惑,不但統一司法尺度和法律適用標準,對下一步豐富立法和司法解釋提供了實踐基礎,也向全社會傳遞了正能量,很好地引導了輿論,真正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如果說新版指導性案例還缺點兒什么,從我們檢察人員的角度來說,我個人認為,我們在指導的深度、廣度、參與度方面還能做得更好!蓖跣Y合自己的實踐體會告訴記者,從目前最高檢發(fā)布的指導性案例來看,基本以自我發(fā)布、自我闡述為主,下一步希望能夠多引入“外腦”,發(fā)揮智庫作用,邀請法學專家參與釋法說理環(huán)節(jié)。同時,各地各級檢察機關都應重視典型案例的發(fā)現、總結和上報,搭建廣闊的案例交流平臺,形成上下貫通的案例傳送機制,使指導性案例涵蓋面更廣,更加及時、典型。此外,還應加強與最高法共同發(fā)布指導性案例的相關工作,尤其是對于新型的、社會關注度高、法律上又很有爭議的案件,如果檢法兩院能夠聯合研究案件,共同發(fā)布指導意見,那么對于案件辦理工作將會更有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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