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在工作中有三個詞:精致、細致、極致,也會劃分地區(qū)、劃分輿情事件的類型。作為政法新媒體,應該像辦理案件一樣應對輿情,引導輿論,最好做到極致。有一個制度的保障,才能夠在應對輿情,包括進行正面宣傳時有更好的助手。
遵循五大機制,任何部門,不管是公檢法,還是其他社會團體都應該遵循這幾點。
第一機制:扁平指揮。提高危機輿情應對能力的關鍵就是減少決策層級,讓有決定權的、有事件調查指揮權的、有網絡發(fā)布權的能夠同桌決策,最大限度減少在環(huán)節(jié)上的時間消耗。
第二機制:建立一套信息收集途徑,把所有信息集中匯總,而非分散在各個部門。越分散越可能出現差異,影響判研和發(fā)布的準確性。
第三機制:即時會商。在每一個環(huán)節(jié)每一個階段都要進行即時會商。
第四機制:動態(tài)評估。要有明確的維度判斷和信息數據支撐。從維度上,關系度、關聯度、傷害度、持續(xù)度、復雜度、熱度和情緒趨同度都要周全考慮,且這些評估值也會根據事態(tài)發(fā)展和處理過程而變化,需要不斷修正。信息數據決定評估結果。
第五機制:通報互動。通報內容應該講究人性化,講得通、聽得懂、有細節(jié)。在日常宣傳過程中,包括輿情處置過程中,要明確態(tài)度決定尺度,尺度決定透明度,透明度決定信任度的三點原則。
京ICP備13018232號-3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230016 |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京B2-2020355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10425 |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0541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第181號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京零字第220018號 | 京公網安備11010702000076號
網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