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點精粹 ●反腐敗立法沒有跟進甚至存在立法空白 ●有的規(guī)定層級較低沒有上升到法律水平 ●應該建設中國完善的打擊腐敗法律體系
■本報記者臺建林
全國政協(xié)委員、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鞏富文今天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預防腐敗是個綜合工程,需要出臺行政組織法、行政程序法、國家公務員從政道德法;懲治腐敗要有反貪污賄賂法、反揮霍浪費法、司法責任法;廉政監(jiān)察立法要有監(jiān)督法、舉報法、申訴法。
鞏富文曾任西北大學法學院院長、知識產權學院院長,轉任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之后,一直沒有放松檢察理論、訴訟法學、行政法學、經濟法學的研究。這次參加兩會,他帶來13件有關立法方面的提案,其中6件涉及到反對貪污腐敗。30年間,鞏富文先后為國家相關立法機關撰寫、提出過150余個立法建議。
“這些年,國家制定了有針對性的一些反腐敗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取得了一些成效!膘柛晃恼f,“但從法律層面,還存在反腐敗立法沒有跟進,反腐敗法制不完善、不系統(tǒng),甚至存在立法空白問題;有的規(guī)定僅限于紀律條例、行政規(guī)章或地方性法規(guī),還沒有上升到法律的效力水平,約束力不強。”
鞏富文建議:打擊腐敗,從立法層面考慮,國家應堅持迅速優(yōu)先、求實創(chuàng)新、統(tǒng)一透明,加強和加快反腐敗立法。要從腐敗預防、懲治、監(jiān)察3個方面立法,建設中國完善的打擊腐敗法律體系,從法律層面有效杜絕和打擊職務犯罪及腐敗行為。
在預防腐敗犯罪方面,除了已頒行的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之外,他建議應盡早制定出臺行政組織法、行政程序法、國家公務員從政道德法,以規(guī)范政府機關和公務人員的職責、日常行為;在懲治方面,他建議制定反貪污賄賂法、反揮霍浪費法、司法責任法3部法律,規(guī)范懲治貪污賄賂犯罪刑事訴訟程序等規(guī)定;在廉政監(jiān)察立法方面,急需制定頒布監(jiān)督法、舉報法、申訴法等法律,明確監(jiān)督主體和監(jiān)督舉報行為保護等法律責任和義務。
鞏富文強調“預防腐敗”立法的重要性,“如果有一整套制度防止貪污受賄,對官員也是一種保護。”他說。
本報北京3月5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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