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語(yǔ)
時(shí)間:2012-06-28 09:46:00 新聞來(lái)源:金羊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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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昆明中級(jí)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晉寧張永明故意殺人案。張永明涉嫌于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期間,以極其殘忍手段殺害11人,并將尸體拉回其住處分尸滅跡。法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并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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