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某微博大V發(fā)布的“著名物理學家楊振寧近日逝世”的消息被證實系謠言,該博主道歉“自罰停博至少三個月!毙吕宋⒉┰3月24日發(fā)布消息,依據規(guī)定對該大V賬號予以禁言90天的處罰。
近年伴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出現(xiàn),普通網民在享受傳播便捷自由的同時,也存在濫用傳播權利的行為。然而長期以來由于追溯困難、民事追責周期長、賠償額度低等原因,變相助長了網絡造謠的惡性循環(huán)!霸熘{一張嘴,辟謠跑斷腿”,造謠者只是躲在電腦的另一端敲敲打打,然后一鍵發(fā)布,就能讓虛假信息在網絡世界呈幾何級傳播,引發(fā)成千上萬網友的關注評論,甚至引發(fā)輿論漩渦。而這些謠言和誹謗對于當事人來說,可能不僅僅是名譽和經濟上的損害,其精神健康也受到威脅。因此,對于網絡造謠應當重拳出擊、嚴厲打擊。
治理網上造謠關鍵在于樹立法律法規(guī)意識,提高違法成本。根據“兩高”司法解釋,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fā)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即可認定“情節(jié)嚴重”,可構成誹謗罪。而今年最高檢點名“女子取快遞遭誹謗案”由自訴轉公訴更是體現(xiàn)了司法機關打擊網絡造謠的決心。
此外,可以通過建立網絡誠信“黑名單”進行綜合懲治,著力提升公民的網絡傳播法律意識和媒介素養(yǎng),充分發(fā)揮網民的監(jiān)督舉報功能,讓造謠者無處遁形,共同維護清朗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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