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級6000元,正股(副股)級3000元,合同工2000元……這不是發(fā)獎金,而是東莞市大朗鎮(zhèn)教育募捐活動的“捐款參考標準”。這個由東莞市大朗鎮(zhèn)教育局發(fā)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開展以來遭到了來自鎮(zhèn)政府基層公務員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設“最低消費”?(8月18日《廣州日報》)
大朗這個“教育募捐”確實令人糾結(jié):一方面是教育局的倡議,但又是鎮(zhèn)政府推行;一方面只是提供“參考標準”自愿原則,但又有“最低消費”的強制嫌疑;一方面是為了迎接9月教師節(jié)尊師重教而捐款,但又去向不是很明確。
按理,教育局無權號令向全鎮(zhèn)各機關單位、村委、企業(yè)發(fā)放倡議書,更無權使用鎮(zhèn)級媒體宣傳募捐。很顯然,這種募捐是通過鎮(zhèn)政府的行政行為推行的,也就難免戴上了公權力的烙印。
眾所周知,愛心捐款只能以自愿原則,不能搞強行攤派。以往社會上也有過類似攤派強捐的現(xiàn)象,都遭遇到了公眾痛批并廣為詬病幾近銷聲匿跡。而大朗的這個教育募捐,雖言“自愿”,但從政府基層公務員的“吐槽”來看,難脫“權力強捐”嫌疑,是否權力攤派的死灰復燃?
而且這次教育愛心募捐的“主題”也值得存疑。這個教育募捐是大朗鎮(zhèn)教育局以迎接9月教師節(jié)為由頭而舉辦,說是“尊師重教”。所募捐的錢是為了給教師節(jié)“送禮”慰問還是直接用于教育資源投入都具體不詳。募捐到的經(jīng)費是否“?顚S谩边是假借“尊師重教”之名撈他用之實?
辦教育應該是政府行為,教育公用經(jīng)費都是依法由政府財政直接撥付的。近年來,我國政府公辦教育的經(jīng)費投入已占國內(nèi)生產(chǎn)總值4%,基本可以滿足辦學之用。倘若地方經(jīng)費投入不足,也應政府自己積極想辦法,而不是向社會募捐這點杯水車薪來解決得了的。
如果為了體現(xiàn)政府尊師重教慰問教師,就應該用政府自己的錢來表達敬意,而不是用社會的愛心來做自己的人情,此類“人民教育人民辦”是錯位的頂用,公眾并不賣帳。既然是社會愛心表達尊師重教,那就由民間愛心人士自由表達好了,無須政府公權力去插手代勞。這樣的“尊師重教”即使落實到位了,恐怕廣大教師也“受之有愧”——因社會廣泛積怨募捐來的錢,會暗化尊師重教的成色。
政府尊師重教的本意很好,但“尊師重教”不能指望靠社會募捐,政府應該扮演好自己的主職角色。當“最低消費”募捐搭車“尊師重教”,那么宣示出的尊師重教之底氣也就值得質(zhì)疑。第30個教師節(jié)到來,各地正在掀起尊師重教熱潮。作為一名教師,筆者讀到“最低消費”募捐“尊師重教”這樣的新聞,感到很不是個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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